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 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07-17 09:07: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田鹤城
 

  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从人民司法的伟大实践中汲取精神滋养、赓续红色血脉、筑牢为民理念、厚植内生动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从闽西到瑞金,从延安到西柏坡,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跨越时空、历久弥新,形成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谱系。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从人民司法的伟大实践中汲取精神滋养、赓续红色血脉、筑牢为民理念、厚植内生动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人民法院是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人民法院的首要属性,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才能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才能将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1941年,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对各县司法工作的指示信中进一步明确要求司法干部必须具备的五个条件,其首要标准即是:“要能够忠实于革命事业”。正是靠着对党的事业、革命事业、司法事业的忠诚,广大司法干部踏冰沐雨、与民为亲,审理了大量刑事、民事、军事案件,强有力地支持和巩固了工农民主专政政权。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要坚定政治信仰。教育和引导广大法官干警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要提高政治能力。通过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培养法院干警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毅力和决心,增强他们驾驭复杂局面、办理疑难案件、解决群众难题的能力。三是要净化政治生态。教育和引导广大法院干警筑牢廉洁司法的理念,持续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将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进行到底。

  二、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新时代人民司法的精神内涵,也是承继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关键所在。

  一是要大力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注重调判结合,是陕甘宁边区司法审判践行群众路线的典型代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做好新时代法院工作,不仅要提升法官办案专业能力,亦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不仅要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中的重要作用,更要发挥调查研究在公正裁判中的关键作用。对通过书面证据难以查明事实的案件,要主动深入争议发生地,实地走访调查,现场摸清实情,公正解决争议。对适于调解、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的案件,要借助各方力量予以调解,全力息诉止争。对具有普遍释法效果的案件,要深入纠纷发生地的村(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发挥“巡回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效能。

  二是要正确把握调判结合的审理原则。人民调解制度是新中国司法的重要传统,做好新时代法院工作,要继续创新和发展人民司法所孕育的调解经验,全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形成分流调解一批、简案速裁一批、难案精审一批的良好格局。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杜绝“和稀泥”的思维,既注重天理、国法、人情,又注重裁判标准的统一适用,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有是非。

  三是要强化审判质效并重的办案思维。司法的人民立场应建立在公正与效率并重的基础之上,不能因过分重视办案效率而牺牲办案质量,也不能因审判效率过低而增加群众诉累。马锡五之所以成为人民念念不忘的“马青天”,根本原因是他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价值期许。做好新时代法院工作,要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的办案思维,司法实践中,应加强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类案强制检索机制,在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同时,强化对疑难复杂等案件的事前监管、过程管控,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

  三、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与期待

  坚定司法的人民立场,一方面要让人民群众通过公正裁判感受到实体正义,另一方面也要努力做到法院工作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让群众参与、使群众便捷。

  一是要以公开和民主取信于民。陕甘宁边区的审判制度明确将“审判案件实行公开、陪审、公审、辩护制度”纳入其中,表明在边区时期司法公开即作为一项司法制度得以确立。进入新时代,要提升司法公信力,必须进一步揭开司法“神秘的面纱”。全方位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切和期待,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文书公开、庭审公开、巡回审判等途径让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通过强化判后答疑变抽象的法条说理为通俗的释法明理;通过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群众直观感知审判和执行;通过经常化召开律师座谈会、群众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二是要以人民法庭建设亲民为民。“自带干粮去办公,日着草鞋干革命,夜打灯笼访贫农”是苏区和边区司法干部司法为民实践的真实写照,彰显了强烈的民本情怀和艰苦奋斗精神。基层法庭作为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延伸人民法院司法便民触角的最佳场域。进入新时代,要全面优化基层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建设、经费保障,探索推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和直接执行机制,持续深化案件繁简分流,让法庭干警更加安心、让法庭服务更加暖心。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处于一线、贴近群众的优势,与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综治中心、司法所以及乡镇(街道)政府职能部门建立矛盾联调机制,构建全覆盖、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调解网络。要积极承接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无讼村(社区)、无讼网格创建活动,为乡村产业项目提供“啄木鸟”式法律体检。要根据行政村合并、经济和人口体量的变化,优化基层人民法庭布局和法官干警配置。要全面落实基层法庭干警轮岗交流、优先任用等配套机制,激活法院队伍整体干事创业活力。

  三是要以一站式建设便民利民。1944年,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绥德分庭副庭长乔松山向边区参议会提出了《普遍建立调解制度,订入乡村公约,切实做到减少人民诉讼纠纷》的提案,该提案通过后,调解运动在边区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进入新时代,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中,更要促进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的深度融合。人民法院要在党委领导下,形成市县(区)镇一体、覆盖综治中心、连接行业部门的外部多元解纷机制,建立与各级各类调解组织无缝衔接的诉调对接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在诉前化于未发、止于未讼。要着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提高各类信息平台应用效率,强化诉讼服务在线供给,实现解纷功能与服务功能的集成应用,全面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审判工作的关切和期待。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