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 一男子获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2-06-24 14:56:31
中国法院网讯(李照君)近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被告人吕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20年12月25日15时许,被告人吕某某在某小区快递柜前,输入快递柜取件码后取走一包裹,当场被民警抓获。经现场查验,该包裹内书籍夹有冰毒疑似物,净重11.37克。经检验,上述疑似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本案中,被告人吕某某通过在邮寄的书籍中夹带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物品的方式,非法持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毒品,主观上明知是毒品而故意持有,客观上采取隐蔽、不符合常理的交易方式躲避侦查,被当场擒获后从夹带的物品中检测出含有甲基苯丙胺的成分,上述事实足以证实,被告人吕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现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