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在处理繁杂事务中了解民情,在发现新问题中集中民意,在研究新情况中汇聚民智,在解决新矛盾中凝聚民心,用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涉诉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7个部分34条,对加强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总体要求和完善系统化涉诉信访源头预防机制等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各级人民法院要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民”为首、以“法”为基、以“实”为先、以“效”为重,推动涉诉信访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一、坚持以“民”为首,找准涉诉信访工作的落脚点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信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法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中坚持以“民”为首,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开创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党的坚强领导是做好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的政治保证。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政治优势,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涉诉信访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愿为人民鞠躬尽瘁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不断把信访事业推向前进。二要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各级人民法院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杜绝官僚主义作风,要视信访群众为朋友,以平等的姿态,与他们进行真诚的沟通与交流,以法教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争取赢得群众的信任和理解,牢牢掌握涉诉信访工作主动权,找准涉诉信访工作的落脚点。
二、坚持以“法”为基,掌握推动涉诉信访的关键点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新的部署,再次重申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决定了信访的法治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法”为基,充分运用法治思维,以法治方式推进涉诉信访工作。一要坚持依法办理涉诉信访事项。化解信访矛盾、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是法治。实践证明,涉诉信访事项的产生,其中不少是因为人民群众认为相关决策没有依法落实,认为自身受到不公平不公正对待,因此滋生了信访矛盾。因此,人民法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中,既要耐心倾听,又要依法办理;既不能拒绝群众的合理诉求,又不能为了追求一时“稳定”,而一味地搞无原则的妥协和退让;既要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又不能超越法律和制度规定办事。二要坚持依法教育引导信访群众。当前,个别群众由于不清楚依法信访的相关政策规定,越级上访或者缠访闹访的情况时有发生,给信访部门带来了一定的工作压力。为此,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方面,要坚持深入群众宣传信访法规,让大家从宏观上了解和知悉信访工作基本原则。另一方面,要坚持认真对待每一件涉诉信访事项,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就地反映信访问题,坚决防止出现“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反常现象,确保人民群众依法有序逐级上访、合理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掌握推动涉诉信访的关键点。
三、坚持以“实”为先,瞄准治理涉诉信访的突破点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员干部一定要真抓实干,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善作善成,坚决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的做法。各级人民法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中坚持以“实”为先,主要应做到三“实”。一是建立工作机制要实。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只有健全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才能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比如,建立首办责任制,明确涉诉信访“马上办、精细办、联合办、督导办”事项范围,统一办理标准,做到“诉求有人管、案件及时办、效果有监督、办结有回应”;实行领导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分管业务范围内信访案件的领导,由其全程督办负责,并协调做好善后工作;建立分类办理制,对当事人提出的涉诉信访事项,登记后区分来访诉求进行分流处理。二是办理信访事项要实。涉诉信访事项的办理,越是千头万绪越要认真细致地处理,要做到及时接收、快速处理、保证质量,要坚持“小题大做”,防止因工作粗枝大叶而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使矛盾进一步激化。三是化解矛盾纠纷要实。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涉诉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明确领导包案责任,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工作机制;要探索律师代理申诉信访路径,进一步推动信访法治化进程;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拓宽涉诉信访纠纷的社会化解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力量参与涉诉信访调处工作,助推矛盾纠纷化解取得实效,瞄准治理涉诉信访的突破点。
四、坚持以“效”为重,抓住化解涉诉信访的根本点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在大多数人看来,涉诉信访都是一些琐碎、繁杂的小事,而对于信访人来说,却是重要、关键的大事。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既要能办大案要案,解决重大问题,又要能稳妥地处理涉诉信访事项,不忽略、不放弃任何看似微小的矛盾纠纷。各级人民法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中坚持以“效”为重,追求办理工作质效,一是要强化涉诉信访源头治理。要依托调解平台“三进”工作机制,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巩固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以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二是要推动涉诉信访工作模式创新。要让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迈向信息化、智能化,就必须全面应用网上申诉信访平台,通过技术改造和升级,提升网上信访整体效能,实现涉诉信访全流程、全业务、全时段的网上办理,推动涉诉信访工作模式创新,在防范化解风险中提升服务科学决策的能力水平。三是要加强涉诉信访经验总结工作。各级人民法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中,要务实笃行,久久为功,精心总结、适时发布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引领作用,以学促行、以行促知,在知行合一中提升涉诉信访工作质效,抓住化解涉诉信访的根本点。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做好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是时代的呼唤,是发展的需要,更是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期待。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在处理繁杂事务中了解民情,在发现新问题中集中民意,在研究新情况中汇聚民智,在解决新矛盾中凝聚民心,用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涉诉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