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吃官司是一堂普法课
2022-05-27 08:48: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苑广阔
 

  5月24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侵权案件,两名男子在个人社交账号发布了他人争吵的视频,法院判决发布人不仅要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相关费用,还需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该事件中,作为原告的杜女士,在公共场所与公婆发生争吵,随后争吵的情景被人拍下来发到了网络上,而且她的姓名、家庭住址、家庭关系等一系列的隐私信息,都被人和视频一起公之于众,而且冠之以“泼妇”“母老虎”等负面评价。

  这种做法不但严重侵犯了杜女士的隐私权,而且在不了解内情和真相的情况下,对她个人作出极为负面的评价,同样是对她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

  网友的“随手拍”,最终把自己“拍”上了法庭,“拍”成了被告。最终被法院判决不但要向原告杜女士赔礼道歉,支付因为官司产生的相关费用,而且还要作出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最后的赔偿金额达到了近万元。

  这起由网友“随手拍”引发的官司,无疑是一堂普法课,告诉我们在人人手握麦克风和摄像机的网络时代,切莫把网络当成法外之地。我国民法典对公民肖像权的使用和隐私权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等。

  网友一旦发表不符合客观事实或是侵犯他人权益的言论,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相比之下,杜女士在个人权益受到侵害之后,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则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也是值得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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