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立足少年审判工作,贯彻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坚实的防线。该庭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为社会治理贡献法院力量。新乡中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得到最高法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肯定,2016年被共青团中央授予青少年维权岗。2022年5月,新乡中院刑三庭荣获“新乡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新乡中院从司法实践出发,认真履行审判工作职责,积极主动采取司法行动,参与全市“护苗”“新风”等专项行动,打击“涉黄”、“涉非”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坚守一方净土。
成立少年法庭,加强全市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不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向社会展示新乡中院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成果,营造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创设一系列特色审判和帮教机制,完善“一校一法官”制度,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播放法治微电影、组织模拟法庭、参加庭审旁听、举办法院开放日等形式,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
送法进校园 播种法治种子
拍石头乡永和小学地处偏远山区,学生大多数都是留守儿童。为了更好关爱留守儿童,新乡中院展送法进校园的同时,还联合新乡市妇联合在学校成立留守儿童工作站,送法治又送温暖。
新乡中院刑三庭先后多次走进中小学,开展以“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 反对校园欺凌”“与法同行 法佑成长”等主题的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让他们在法律的陪伴下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氛围。
该院还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多次邀请中小学生参观法院,通过介绍司法文化墙、诉讼服务中心、开展模拟法庭、观看法治微电影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立体化的让青少年了解法院、树立法律意识。
为“爱”发令 督促履行监护职责
今年以来,新乡中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联合市妇联向涉罪未成年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引导他们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为孩子创造良好家庭教育环境,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新乡中院还延伸司法服务,与市妇联探索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模式,相继发出多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依法纠正未成年人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行为,树立良好家教家风,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环境。共同促进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切实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