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生易死难” 激发市场活力
企业破产法有望今年提请修改
2022-05-18 09:10: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荆龙
 

  记者从近日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获悉,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有望今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

  企业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对于解决企业“生易死难”,促进市场出清,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现行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规范企业破产行为,公正审理破产案件,全面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破产法的一些规定已经难以适应实践需要。

  2021年4月到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并于8月18日向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了专项报告,指出: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方面要尽快修改,对于自然人破产、金融机构破产、上市公司破产等问题,在修法中做好研究论证,积极回应实践需要。

  据了解,在今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上海代表团专门就修改企业破产法提出了一份议案,建议修改企业破产法要突出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向,一是推进破产程序的府院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完善简易破产程序,提高破产审判效能;三是创设实质合并破产制度,解决关联企业破产难题;四是优化财产保全措施和破产财产处置制度,加快破产程序进程;五是完善破产程序终结后的相关制度,解决破产企业“注销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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