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扶绥:网格员助力执行 相邻纠纷一朝结
2022-04-28 16:47:54 | 来源:广西执行微信公众号 | 作者:李海岚 农桂英
 

  近日,因被执行人甘甲青、甘乙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唐光席,带队10余名干警到渠旧镇三合村渠思屯,对一起相邻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甘某利与被执行人甘甲青、甘乙青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申请人诉称其与被执行人是叔侄女关系,本着沾亲带故的善意之心,让甘甲青、甘乙青在自家大门口左侧搭建一小房屋,好让病重的吴某新(即甘甲青、甘乙青生父)生前有个地方居住,被执行人承诺,生父去世后,由其主动拆除小房屋,恢复土地原状给申请人。现吴某新已经过世15年之久,被执行人无意拆除该小房屋,申请人因急需重建厨房,多次要求被执行人拆除该小房屋,甘甲青、甘乙青不予理会,拒绝拆除小房屋。甘某青、甘某青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甘某利正常的生产、生活,且该行为也与政府现时推行的“乡村振兴”“乡村风貌改造”的时事政策背道而驰,申请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一审二审,崇左中院依法终审判决甘甲青、甘乙青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将位于申请人甘某利房屋北面(大门)与村集体通行道路之间的小房屋拆除,恢复至公共用地状态。由于甘甲青、甘乙青不愿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甘某利向扶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甘甲青、甘乙青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因对判决有意见,表示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为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多次深入基层,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均表示不履行拆除房屋义务。承办法官决定对本案强制执行。

  执行局局长唐光席对该案件作出了执行方案,并决定邀请当地村干部、网格员参与执行。4月22日,唐局长率领执行干警驱车前往渠旧镇渠思屯开展执行工作。到达执行现场后,唐法官充分调动渠旧镇三合村村委会网格员熟悉村屯风俗民情、对村屯居民知根知底优势,邀请网格员村治保主任甘某参与法院案件执行调解工作,特别是协助法院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

  在执行法官及网格员耐心的劝导下,二位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主动将小房屋里存放的香炉及生产用具等器具搬离清空房屋,交由法院将小房屋拆除。执行当日下午1点左右,该小房屋被拆除清理完毕,拆除下来的砖头、瓦片、枝条等物品,由村干部指定的地点存放并交给被执行人,这起相邻关系纠纷案圆满执结。

承办法官跟被执行人释理说法

  站在警戒线外围观的村民,对此次法院的强制执行拍手称赞,认为法院的执行工作讲司法有温情,此案的执行,网格员发挥了积极作用,避免了矛盾升级,社会效果良好。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