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买分卖分 保障交通安全
2022-04-16 09:10: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郑建昆
新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已于4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谋取经济利益的,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买卖分入罚,这在交通违法领域尚属首次,也引发了诸多网民的关注和探讨。
买分卖分,顾名思义,是把交通处罚领域驾驶员的驾驶分数商品化,把原本被扣分的对象转移到其他对象。买卖分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秩序处罚的法定原则,也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循处罚法定原则,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责任的追究必须归咎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必须明确违法行为人的身份。然而,违法行为人通过市场交易行为,让他人“顶包”,逃避法律制裁,既是对处罚法定原则的挑战,更是对法律权威的挑衅。
买分卖分的危害不止于将本应交由法律裁决的权力空置,更在于会导致“灰色市场”的形成。有需求的地方,就有市场。有市场的地方,就会引导需求。如果把消减扣分比作商品,市场中的需求则是违法者不受其罚。当市场越来越兴旺时,不受其罚的需求越是旺盛。而在交通道路的场域,旺盛的需求极容易转化为肆意妄行的驾驶,这是对他人的不负责任,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绝对的自由并非自由。对买方而言,看似买到了“违法驾驶”的自由,却也提升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对卖方而言,看似满足了他人的需求,却是满足自己的私欲,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责任编辑:孙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