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审判工作制度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2-03-26 09:01: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马大壮
 

  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立足审判工作,尊重人民意愿,更新理念、创新制度、革新机制,围绕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坚持改革思维,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推进司法民主。

  树牢“三种理念”,彰显司法民主政治定位。一是树牢人民参与理念。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依靠人民参与、欢迎人民监督、接受人民评判,实现以民主促进审判,改进办案作风,提升司法水平,保障人民权利,生动展现人民法院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特色和显著优势。二是树牢改革创新理念。坚持改革为先,攻坚克难,紧跟时代步伐、倾听群众呼声,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互动交流。通过集思广益,创新方法,以审判专业化和司法大众化深度融合为目标,着眼解决司法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审判机关落地生根。三是树牢整体推动理念。坚持全局观念,动员全部力量,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司法民主推进工程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融入办案全过程,落实到各个审判环节,努力实现让司法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全国各级法院开花结果。

  强化“三项举措”,推动司法民主落地见效。一是求真务实定制度。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和法院内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强化宏观指导,突出微观实操,从制度设计层面保证司法民主推进工程行稳致远。二是刚柔并举抓落实。强化“刚性”举措,严格制度执行。推进庭审直播常态化,加大对破产案件和涉及技术鉴定、司法赔偿等疑难复杂案件司法听证力度,采取定期通报、集中催办等形式全流程跟踪督办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突出“柔性”司法,实现开门办院。常态化开展院长公开接访活动,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动漫释法等真情暖心普法活动,定期组织主题新闻发布会,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以司法服务的温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赢得群众大力支持。三是依靠群众绘新篇。可以引入政法机关、监察机关、律师及有关方面专家等第三方参加案件评审,选聘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有效发挥客观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作用,聘任来自高校、企业、医院的专家教授担任兼职技术调查官,打造“外脑内用”联动机制,促进执法办案质量提升。

  构建“三项机制”,保障司法民主走深走实。一是建立高效的统一领导机制。把司法民主推进工程作为一项司法改革任务强力推动,与其他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相辅相成、同向发力、共同提高。二是建立规范的督导考核机制。扎实开展司法民主推进工作,把督导结果与年终总体考核挂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三是建立有力的舆论引导机制。及时宣传推广司法民主各项工作举措,注重创造良好舆论氛围,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新需求、社会各界新建议、司法服务新举措、司法为民新作为等方面,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全力推进司法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促进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