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劝荣:把实施长江保护法与湖北疫后重振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
2022-03-09 14:17:16
 

  中国法院网讯(魏悦)“到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满一年,我们特别注意把实施长江保护法,跟湖北的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在接受中国法院网的视频连线采访时,这样表示。

  谈及疫后重振,游劝荣表示,湖北法院实行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该制度通过案件化、程序化、制度化、信息化,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营造长江经济带建设当中的法治环境,来推动疫后重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湖北法院以法为纲、循法而行。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发展的战略,把湖北疫后重振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司法保障工作,跟推动和落实长江经济带建设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成为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湖北法院按照“谁司法谁普法”的原则要求,在实施长江保护法和相关的法律司法办案的过程当中,注重对长江保护法进行宣传,注重对跟长江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司法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相应的法治文化的氛围,为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创造更好的思想文化条件。”游劝荣表示。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