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治思维 将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都办成铁案
——湖北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
2019-02-27 15:28:34
   中国法院网讯(陈晓露 曹波) 2019年2月22日上午,湖北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全面总结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经验做法,分析和研究当前形势,对下一阶段扫黑除恶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游劝荣指出,过去一年来,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成绩,各级法院在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做了大量工作。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至关重要的一年,对法院系统来讲,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游劝荣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不移地坚持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根本保证。全省各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要严格按照当地党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做好扫黑除恶审判工作。

  游劝荣要求,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各级法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分管扫黑除恶审判工作的领导要狠抓落实,亲临现场参与案件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加强领导,加强统筹。院党组要研究相关重大问题、重大情况和重要案件。要集中审判力量,打造从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专业队伍。二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要严守依法办案的底线,保证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真正把公平正义送到人民群众手中。这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省法院要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研究和对下级法院的指导。中、基层法院要多向省法院请示汇报。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充分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通过律师从另一个角度找出案件存在的问题,倒逼审判质量的提升,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三要深挖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没有保护伞,就没有黑恶势力。打击“保护伞”更具制度性和根本性。下一阶段,挖出黑恶势力“保护伞”应该成为我们的工作重点。涉及“保护伞”的案件,应当依法从重处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发现此前尚未挖出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应该认真研究,主动承担起责任,及时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要对法院系统存在的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刀刃向内,坚持零容忍。四要防范审判风险。党中央对维护稳定防范风险非常重视。全省法院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重大风险。要注意办案安全,做好舆情监控。各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要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对第一阶段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做了全面总结,对第二阶段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他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为着力点,以高质量审理一批重大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案件为突破口,不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在压实责任上要有新突破。二要坚持依法办案,突出打击重点,在审判质效上要有新突破。三要推进专业化建设,加强综合保障,在提升斗争能力上要有新突破。四要进一步强化整体联动,在推动综合治理上要有新突破。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主持会议。襄阳、十堰、荆门、鄂州中院,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发言。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省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监察室、研究室、法警总队、司法行政处、宣传处、审判管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处、信息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刑事审判干警参加了会议。全省各中级、基层法院的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及对口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全体刑事审判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