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红:
奔跑在贵州苗岭深处的好法官
2022-02-22 10:00:07 | 来源:“贵州法院”微信公众号
 

  当初苗岭山下的放牛娃打柴郎,已成长为全国法院模范法官。24年的法官生涯,已消耗了他职业的大半生。他始终心存感恩,脚踏实地在审判岗位上辛勤劳作。他始终心存敬畏,清清白白在平凡岗位上干事创业。他始终心存恻隐,怀揣着对弱者同情怜悯牢,记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他始终心存挚诚,用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入党誓言,诠释着对党的绝对忠诚,在平凡的岗位上尽情挥洒青春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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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足平凡岗位,创造不平凡业绩

  刘国红同志扎根贵州苗岭深处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24年,办案多、效率高、效果好。近5年来,承办各类案件1000余件,刘国红工作注重效果,办案讲究方法,案后注重回访。他所办案件曾连创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月结案和年结案历史最高记录,所办案件基数大,类型广,案情复杂,且与民生息息相关。这些最基层、最基础、最基本的纠纷如果处理不当,个案问题可能转化为类案问题,民事案件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家庭纠纷可能转化为社会难题。所办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的案件,没有一件引起当事人信访的案件,服判息诉率高达98.72%,2020年,他以二审开庭为突破,当庭宣判为载体,能打善拼,敢打会拼,各项审判指标遥遥领先,被同行誉为“案件推土机”。

  坚守理想信念,默默无闻献青春

  刘国红同志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他总有使不完的劲,被同事戏称“干工作好象打了鸡血”!在担任法官十年后,他勇于挑战自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一次性通过获得A证。他始终坚持学习给自己充电加热,办公室的办案小册子硬是被他翻烂……,他理想信念坚定,作为大学期间就加入党组织的学生党员,刘国红带着信仰在工作,绝对忠诚于党的审判事业,二十多年如一日,创造出骄人的工作业绩。刘国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扎根云贵高原苗岭深处,始终坚持依法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在案件审理中,刘国红在坚持计划与原则的基础上,讲究工作方法,始终坚持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依法、依理,用心,借力调解矛盾纠纷,全力以赴化干戈为玉帛。他不怕苦,不怕累,打破砂锅问到底。在审判工作中总和老百姓打成一片,被群众亲切的称为“牛法官”。

  坚持司法为民,办理案件重效果

  刘国红处理案件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在外嫁女回乡索要拆迁款一案中,两兄妹为利益在祖宗牌位前赌咒发誓,声称从此断绝关系,老死不相往来。作为一名苗汉“双语法官”,刘国红为调处纠纷时常奔走在田间地头,将巡回法庭设置在村寨。本案中,他召集原、被告双方及亲友寨邻,辨法析理,崇讲骨肉之情、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之重要性,劝诫当事人冷静面对。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原、被告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长期困扰兄妹的拆迁补偿款纠纷得以化解。该案的圆满处理,既将巡回法庭便民、利民的司法宗旨得以贯彻,又在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修复兄妹亲情关系的同时,也向人民群众宣传了法律知识,为产业园区建设快速推进扫除了障碍。真可谓,刘法官巧解纠纷,反目兄妹重归于好。在贵州龙里某公司与劳动者包某某等劳动争议群体案件中,涉案劳动者情绪激动,随时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刘国红接手该案后,立即赶到案发地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有条不紊的释法析理,设身处地地引导双方理性思考,有效缓解了劳动者的激动情绪,信访苗头得到稳控,并营造了良好的调解氛围。最终经过耐心细致、层层推进的司法调解,巧妙地化解了矛盾,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赞许。这样的群体性案件很多,在刘国红手里,他都能拿捏得当,顺手擒来。2019年发生在三都水族自治县的段某某等与某建设公司30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正是他柔绵化骨,深入农民工心里,采取灵活巧妙的的方法,最终调解了所有案件并督促资方兑现了所有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刘国红始终如一地把每一件案件作为最重要的案件来办,以案结事了为最高目标,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尽力使当事人心平气顺,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和谐。工作中,他总是从群众最迫切要求解决的困难入手,千方百计为村民办实事,搭建起了连心桥,被群众誉为“咱们百姓的贴心人”。

  勇于冲锋陷阵,创新工作讲担当

  刘国红同志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和人民安居乐业作为第一工作准则。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在环境资源纠纷案件牵涉面广,审理周期长,程序复杂,影响较大的情况下,他始终把化解涉环资矛盾纠纷、保护黔南绿水青山和促进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作为审判工作准则,以审判工作自觉融入党委“三大攻坚战”为目标,成功化解了很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他审理的贵州省首例省级政府部门起诉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并成功调解结案,为政府挽回损失3800万元,成为此类案件审理机制的样本;审理的北京某公益组织诉某公司环境公益诉讼被贵州高院评为“贵州省环资审判典型案例”,指导审理的某检察院与某环保局环保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首例判决的案例,并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环保行政十大典型案例”,被最高检察院决定为指导性案例,他现已成为黔南环资审判的“头牌”。

  刘国红是一个循规蹈矩,但又注重工作方法的人:一是创新机制,形成“一条线巡回”工作法。对同期审理的案件进行梳理,“批发”巡回审理案发地相近的案件,既节约了审判资源,又提高了审判效率。他的工作方法被该院进行推广;二是合理配置,科学管理团队。在司法体制改革1+1+1模式下,他利用合议庭对书记员的需求,在组内打破“+1”,整合组内助理和书记员,将书记员分为记录、送达、卷宗三类,各司其职,既节约了资源,又提高了质效。他的创意得到行政团队等“域外”同行的争相效仿;三是灵活办案,贴近群众。面对千变万化的案情,他总是充分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将调解贯穿案件各个阶段,把案子办活。他高超的庭审艺术,被外地律师当庭点赞。他具有较强的亲和力,与群众打成一片,老百姓提起他,无不交口称赞,被群众誉为“贵州苗岭深处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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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