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扎根基层、面向群众、服务群众,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下,人民法庭肩负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使命,是国家治理领域深刻变革的基层载体。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基础在基层,强调“要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人民法庭扎根基层、面向群众、服务群众,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下,人民法庭肩负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使命,是国家治理领域深刻变革的基层载体。
传统认知中,人民法庭大都是处在乡土社会,其设置初衷主要是为了便于群众参与诉讼,其所处理多为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的范畴,所采取的主要解纷方式是调解,更加强调通晓民情社情。当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阶段,影响人民法庭建设的基础性因子已发生多重变化,最显而易见的是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法庭服务的对象已经不仅仅是传统农村中的乡邻纠纷。当前,新型、多样的纠纷高发,特别是涉及各专业化领域的、大标的额的商事案件在经济发达地区更是常见,诉辩各方的博弈力度较大,对审判的质量和效率要求更严格,不少地区创新在综合法庭内部实行类型案件专业化审理、繁简分流“两车道”并行等审判机制探索,有的地区先行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庭,结合地理区位、产业特色,建立如专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金融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专业法庭。
此外,以往限制人民群众便利获取诉讼信息的交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已得到解决,人们开始习惯于跨区域生活、工作;群众的法治意识也日益增强,越来越多人们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往社会结构较为单一,能诉诸帮助的法治力量较为单薄的整体局面,也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大力推进,得到了根本的改变,越来越多的法律工作者迈向社会服务大众,这无疑提升了社会整体法治水平。再者,随着智慧法院、智慧法庭建设的全面铺开,传统“面对面”的人际互动模式已经转向“人—机—人”模式,网上立案、远程提交材料,手机端口即可参与庭审、调解,打破了传统诉讼的空间局限。
人民法庭工作致力追求的“两便原则”,即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15日发布的《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结合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实际,对人民法庭制度作出的一次里程碑式的改革和完善。《意见》明确提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主动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公平正义新期待,并将“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新增的工作原则提出,意旨不断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和时代价值。表面看起来,新形势新任务下人民法庭面临着重大变化,但从内里剖析,人民法庭的本质属性和根本追求并没有变化。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人民法庭是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执政的“神经末梢”之一,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人民法庭建设要始终坚持旗帜鲜明高举党旗。作为司法事业在最前线的“红色堡垒”,人民法庭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在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示范性,充分展示党员干部的自信、自立、自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业已转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正在不断增长,除去法治需要本身,民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这五个方面都与法治建设息息相关。在新的法庭发展意见中,“两便”增加至“三便”,将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人民法庭的工作原则之一,突出了群众在司法过程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人民法庭工作做得好不好,群众和历史是最好的打分人。
始终坚持快速实质解纷。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基层人民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人民法庭作为“基层的基层”,应当更加注重矛盾纠纷化解的及时、高效的职能定位。人民法庭应内挖潜力,强化队伍素能,积极探索繁简分流路径,创新探索符合审判规律的有力举措,力争妥善解决群众关切的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兑现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服务中心工作。人民法庭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石,其处于国家社会治理的最前端,能有效、高效、便捷地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辖区法治营商环境。要通过进社区、学校、军队等,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从源头处减少纠纷,保障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广泛进去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增强社会交往的能见度,有效维护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交易秩序;积极联动一切可联动的力量,筑牢基层法治防线,妥善解决辖区重大复杂案件等。
始终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人民法庭作为法治在基层运行的基本轨道,其整体工作质量和效率是衡量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标尺,也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可靠保障和不竭动力。
积极探索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因应之路,深度激发人民法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驱动,确保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需从多层面、全方面谋篇布局。要客观评估、科学审核现有的人民法庭规划布局,因地制宜、整体规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精准厘定功能、科学合理布局,使人民法庭建制符合新发展阶段的需求,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