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灯者”是一座永恒的灯塔
2022-01-11 10:22: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褚慧
 

  无私奉献、司法为民,是邹碧华的情怀和担当,更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他提出的共建法律共同体理念,已被拓展为面向专业法律人的统一司法理念和面向大众普法的全社会参与的法治共建平台。他主导的司法革新的理念已经在法院系统形成鼓励创新和形成统一规范的机制,进一步推动了工作提升,促进了司法为民。

  人民的美好生活,不是想出来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要靠我们,靠几代人真抓实干、接续奋斗出来的。在法治建设进程中,“燃灯者”邹碧华是一座永恒的灯塔。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当像邹碧华那样,甘当“燃灯者”。“燃灯者”越多,我们的事业就越兴旺发达,我们的社会就越温暖如春,我们的国家就越充满光明。身为法院人,就要学习继承邹碧华的“燃灯精神”,在各自的岗位上点燃法治正义之火,在社会的每个角落时刻散发出法治人文之光。

  “给出自己,捧心于民”。

  “我们要有一颗同理心,做法官也好,做调解员也好,一定要有这种情怀。”这是邹碧华在上课时常对法官们的讲的一句话。普通的一句话,说来容易,但是经年累月的做起来,背后的付出,是旁人无法想象的。

  为了宽慰一个与丈夫分离15年的上访妻子,他会带着信访干部亲自登门开导,从9时一直聊到15时;为了缓解一位老人对历史旧案的内心纠结,他会耐心解释案件处理情况,并欣然与老人在家合影留念;为了让一名退休工人感受到尊重,他会拿出自己的名片送到老人手里。每逢春节他都会带着信访干部走访上访户。甚至在北京中央党校学习的一年,他也不忘给每名上访户写慰问信,每封信的内容都不一样。他所接待的沃根生信访更是化解心结,真正成为案结事了的典型事例。

  司法是有成本的,司法所能处理和化解的矛盾纠纷也是根据法律规定有着明确的范围和界限的。但是我国的法院,前面是有着人民二字。秉持“一切为了人民”这一宗旨,法院人时刻牢记这个使命!只有我国的法院工作者,为了让法治能深入人心,让群众感受到法律对人格、对情感的尊重,能够不计成本,不畏艰难,设身处地替来打官司的人考虑问题,设想各种方案,动用全部智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纠纷。

  而这早已从一个典型成为一个群像,一个人们随时随地可见的常态,无数的“巡回法庭”就是明证!在船上、在深山、在田间,无论风霜雨雪还是崎岖险阻,甚至是病头床前,都有法官来到有需要的你身边定分止争、审判执行。正是有了他们不畏艰险、不计成本的付出,才在广袤的中国大地上真正打通中国法治的最后一公里。

  前年暴发的新冠疫情,让全国按下了暂停键。但是法院的工作并没有停下。让群众少跑路,甚至不跑路,数据多传递的集立案、调解、查档、收退费等功能于一身的移动微法院,线上庭审,让诉讼突破了空间的限制。便利、高效、快捷的使得受侵害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救济,让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制裁和惩罚,成为现实。从群众利益出发,想民所想,排忧解难,法院人永远在路上。

  “从我做起,共建法律共同体”。

  先人一步,拥有更宏大的法治视野,在法治专业领域与各职业同仁共勉精进,互尊互谅,面向社会做好普法建设,是我们法院人的担当!

  在许多人还在以体制内与体制外割裂的眼光视角看待法官和律师这两个职业时,当不少律师执业中还没有得到充分尊重时,邹碧华已经率先鲜明地指出律师与法官尽管职责分工不同,但双方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法律尊严、追求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一致的,因而有必要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良性互动关系。无论是《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出台实施,还是律师服务平台的上线都是从实际出发,体现了对律师的尊重与体谅。

  在今天,法律共同体这个概念越来越受到大家的认可,法律共同体的内涵也在逐渐扩大。从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法学学者、司法调解员、立法人员都被逐渐囊括其中。大家虽然工作的专业领域各有不同,但都是国家法治建设中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相互促进、相互监督、不可或缺的栋梁支柱。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建立检察官、法官、人民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制度,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这个意见的出台,让所有参与案件流程的法律共同体,有了互相站在对方视角审视的思维。对于未来防止冤假错案以及办案漏洞、更好地向涉诉人员进行释理说法,宣传教育,乃至对于全社会的法治建设都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对法律共同体内部加强统一的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对各行各业的普通民众进行普法宣传,法院人的身影总是出现在最前线!

  以邹碧华的微博名命名的同名公众号就是最好的例子,无论是面向法律共同体探讨法律专业问题的专业小灶、庭前云课堂、庭前技术流、PLUS演说会,还是具有国际视角介绍国外法律动向的庭前他山石;还是面向普通大众进行普法宣传口号是“专业有底气,普法接地气”的庭前漫谈,都是传阅度极高,反响极热烈的明星专栏。图文并茂,朗朗上口,让人过目不忘的背后,是法院人利用空闲时间的挑灯夜战,化繁为简,默默付出,换来的是法律常识的全社会普及,法治观念的提升,全社会对于执法司法的信任!这份沉甸甸的信任,来之不易,亦是全体法院人代代守护的立院基石!

  “改革创新,促进法治环境”。

  “改革这种事情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每次能有一点点进步就是成功!”这是邹碧华对于司法改革的心得。改革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而是为了更好地改善生产力,促进生产关系而不断为之努力的。

  改革创新也涉及司法流程的各个领域。如何在内部现有的流程基础上更进一步,使得效率更加提升?如何对外促进被执行人更积极的履行义务?法院人在不停地开动脑筋,促进效率的优化与提升。

  近年来,标准的规范化流程体系在不断梳理、不断总结更新。庭室部门模块化的管理模式得到快速的推广普及,大大方便了刚入职的新人与调任至该岗位的人员迅速上手。总结经验做法形成规范的过程,亦是对内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过程。问题导向,解决实际,成了促进法院人不断提升的催化剂与动力源。而对外也不会出现因为个人的原因,导致交流沟通被延迟或者阻塞,能够让参与其中的群众感受到心里的踏实。此外,多种思路、推拉结合、多管齐下促进问题的解决也是创新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上,法院系统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媒体曝光、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这些打击限制措施,极大地打击了“老赖”的失信行为,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公信力的提升。另一方面,法院也在尝试对于能够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进行相应的正面激励,上海法院《自动履行证明书》的推出,赋予了守法诚信的当事人更多的政策红利,有助于培养公民和企业的诚信意识,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真正成为社会共识。

  我们学习“燃灯者”邹碧华,不只是停留于学习他的先进事迹,感人故事。更是在于从中学习到他的为民情怀、广阔眼界和革新理念。归根结底是从中汲取精神信念,融于自身的工作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中国梦是历史的、现实的,也是未来的;是我们这一代的,更是青年一代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终将在一代代青年的接力奋斗中变为现实。”身为法院人,能够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历史时刻,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做一点事,促进一点点提升,是我们的使命,更是我们的光荣。历史的交接棒交接在我们手上,我们必将不负所期,不负人民!

  (作者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干警)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