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并将视为办学不合格进行限期整改,并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现实生活中,各地不时出现虐童事件,有的性质十分恶劣,严重损害了受害幼儿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因而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关注和声讨。虽然说被曝光的事件都得到了查处,但虐童事件还是高发不下。究其成因,查处大都是就事论事、轻描淡显、甚至一些地方存在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 导致违规成本太低,没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目前,我国幼儿园是公办和民办共存,有些较好的私营幼儿园已成为幼儿教育的有益补充,这本是好事。但由于面广量大,一些地方存在着监管不到位现象。例如不规范办园、部分教职员工素质较低等客观事实,从而导致虐童事件高发。
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无疑给所有幼儿织密了保护网,显然是抓到了点子上,打到了关键处。因而《新规》一经报道,立即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和广泛好评自在情理之中。
诸多事实证明,治乱需出重典,更要铲根断源,方能效益最大化。从以往的虐童案例查处来看,追责往往止于老师和园长,这虽然是必要的,但涉事幼儿园该承担何种责任却语焉不详,继续办学。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查处方式,根本起不到强有力的以儆效尤的作用。因而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屡禁不止现象就不足为奇了。
俗话说,人管人,累死人,制度管人管灵魂。如今《新规》明文规定,一旦出现虐童,不但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还会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并将视为办学不合格进行限期整改。显然是直击七寸,铲根断源之举。这自然能引起办园者、教职工、家长及社会各界共同重视,齐心合力,共同监管,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健康文明而又幸福快乐的小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