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心坚守在调解的道路上
——记青海海晏县法院人民调解员党永存
2021-12-18 08:53: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叶晓瑾 吉兴隆
 

  图为10月25日,在青海省海晏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党永存(右二)在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吉兴隆 摄

  海晏县地处青海省东北部,以牧为主、农牧结合,是“两弹一星”精神的发源地。今年54岁的“党姐”在这里体现了不怕吃苦、迎难而上的精神品格。

  党永存是青海省海晏县人民法院调解中心的一名调解员,此前曾在乡镇、企业工作,有着33年的基层工作经验。2020年10月应聘为调解员以来,她参与调解的矛盾纠纷多达190余起,占到海晏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总数的34%,调解成功率超90%。由于业务水平过硬、调解经验丰富、群众工作基础扎实,大家亲切地称呼她为“党姐”。

  “做调解工作要对工作有热情、耐心和毅力,我非常热爱人民调解员这份工作。”凭着对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党永存在化解矛盾纠纷时总能做到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耐心劝说,以理服人。

  党永存刚成为调解员时,从西藏、青海玉树、四川等地来的8名当事人走进调解中心,声称2016年4月同伴尕某称自己认识物流公司负责人王某,王某承包了从海晏县西海镇运输1000吨沥青到西藏等地,8名司机合伙按要求运输到目的地后找到王某结算,王某称将运输款部分支付给了尕某后,便失去联系并注销了公司,但尕某称王某并没有与自己进行结算。

  了解案情后,党永存多方打听,通过电话联系上王某,通过司机手中的交货清单和尕某提供的合同计算每名司机应拿到的运费,辨别事情的真相后,便组织三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中,她并没有直接谈运费结算问题,而是和他们聊起了生活状况,随后解释相关法律知识和以往案例,提醒王某站在司机角度想问题,不要为了一时利益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党永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在她的不懈努力下,王某表示愿意支付运输费128961元并自愿支付交通住宿费8000元,困扰8名司机长达4年多的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司机们拿到钱后,有的给我打电话道谢,有的专门来调解室道谢,临走时说‘有你们真好’。当时我内心充满了喜悦,感觉这份工作很有意义,更加坚定了干这一行的决心。”党永存说。

  在近一年的调解工作中,党永存深切地感受到仅凭自己的基层工作经验和现有的法律知识是不够用的。因此她开始坚持每天抽空自学法律知识,向法官请教。面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纠纷,她从不回避,时刻牢记“民间纠纷无小事”,始终将小城艰苦奋斗精神记在心上,沁润到行动上。

  她说:“没有调解不好的矛盾,只有我们尽不尽心。在调解的道路上,我会一直坚守下去。”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