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罚清单”让执法有温度
2021-09-04 08:46: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江文
8月17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市某物流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违法行为。鉴于该违法行为后果轻微且系首次被发现,执法人员对照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迅速启动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程序。
据报道,免罚清单主要从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免罚情形等方面对免罚进行了细化,涉及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市场、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涉及公路、道路运输、海事、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广告、食品安全、娱乐场所、旅游等30余个类别、147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执法无可厚非,但一些地方出现“为罚而罚”行为,让一些驾驶员苦不堪言。如前不久,某地一个电子眼一年罚款2500万元,开车经过基本都中招,刷屏网络,引起网友的广泛质疑。“免罚清单”则将依法不予处罚情形予以具体化、明确化。对轻微违法行为事项不予处罚,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这样的刚柔相济,既让轻微违法者受到教育,也让执法有了温度。
免罚不免责,加强执法痕迹化管理。对轻微违法“网开一面”,但绝不是对违法行为睁只眼闭只眼、不管不问,而是要厘清违法的原因,精准施策,一案一策,要通过采用责令改正、行政告诫、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柔性措施进行纠正教育,促使其提高合规意识,开展守法经营,最终达到让企业和个人依法经营的目的。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