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扎根基层热土,逐梦公平正义;他们天平担正义,铁面铸忠诚;他们点亮心灯,做有温度的司法人;他们一身正气凛然风骨,成为司法改革前列的开拓者、奉献者;他们把心灵的触角延伸到法庭之外,汇聚法治信仰的星光;他们心里装着人民的诉求,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近年来,福建省莆田市两级法院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他们用感人事迹、崇高品质和可贵精神,激励和引领法院干警忠诚司法事业、敢于担当作为。榜样之光、法治光芒照亮每一个心灵,展现出法院队伍的时代正气和昂扬风采。
徐剑武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一直以来,执行难都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突出难题之一。涵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徐剑武从事执行工作20多年,总是迎难而上,勇担大案难案,成为当之无愧的执行“领头羊”。
面对困难,身先士卒。在执行福建省莆田市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与福建省莆田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时,需腾空厂房面积达4000余平方米,其中还存放着大量的专业机器设备等大宗物件,且腾空区域还被列入重点项目征迁范围,腾空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徐剑武不言苦累、不畏艰险,多次辗转协调多个部门,不急不躁制定详细预案,联合多个单位出动人员200余人,依法实施强搬腾空并顺利执结该案。
坚守为民初心,践行为民使命。2020年2月17日,徐剑武收到陈某邮寄的执行立案材料,称戴某、王某尚欠其借款9万余元,希望立即立案并及时控制其财产。徐剑武在认真审查立案材料后,了解到被执行人每月有固定工资收入,属于可执行财产范畴。他立即将相关材料移交执行事务中心立案。次日9时许,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发起查询,在发起查询2个小时后即成功控制被执行人银行账户4个,金额数万元,直接促成被执行人主动前来法院履行法定义务,仅用了短短20小时便成功执结案件,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他刻在骨子里的信仰。2021年初,因福建省莆田某鞋业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款,390名当事人依据生效仲裁裁决书向涵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让劳动者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徐剑武开辟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安排办案骨干集中力量执行。通过对福建省莆田某鞋业有限公司先前已查封房产及机械设备等进行司法拍卖,390名工人成功追回血汗钱。
2016年至2018年,徐剑武所带领的执行团队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104件,执结8491件,结案率达93.27%,执行综合指标位居全市前列。在他所带领的执行团队的不懈努力下,2019年涵江区人民法院被推报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初心不改,使命必达。徐剑武荣获“全市法院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执行团队多次获评“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