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运输款不付 萍乡安源区法院执行助案结
2021-12-07 14:38:04
 

  中国法院网讯(陈慕抒)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萍乡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自2020年7月开始承运被告王某的石子材料业务。2020年9月底,原、被告经过对账,王某欠萍乡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运费共计2万元,明确在2020年10月30日前归还。欠款到期后,王某于2021年1月3日支付了5千元现金给萍乡市某物流有限公司,余款一直未付,经萍乡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遂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萍乡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运费款1.5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依然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支付,萍乡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对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执行法院向王某告知其拒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劝说,被执行人王某表示自己会尽快履行,并于11月18日把余款缴纳至法院执行款专户。执行法官核实后也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办理了领款手续。该案件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