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盈喆
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是全面深化改革、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成果。2014年12月28日,作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法院之一,我所在的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成立。6年多来,我院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以“专业化、智能化、国际化、权威性、影响力”为发展方向,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审结了涉人类基因测试技术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涉“拉菲”未注册驰名商标认定及商标侵权纠纷案、涉慧鱼组合玩具模型作品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一批新类型、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出台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26条意见、服务保障自贸区新片区和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18条意见等5份意见,以专业化审判服务保障大局,着力营造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建立智能化审判新模式,全面推进互联网审判,以技术支撑提升审判效能,并促进诉讼的便利性和经济性。建成知识产权审判大数据平台,为激励保护创新和审判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创新司法保护机制,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形成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上海“品牌”,提升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形象和国际影响力。我有幸参与其中,亲历和见证了我院6年多来坚定而踏实走过的每一步,同时也感受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不断进步和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就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力度和水平,关系到保护创新成果、激发创新活力,影响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作为一名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法官,深感重任在肩,要认真学习领会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履职尽责,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的依法平等保护,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