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三汇人民法庭庭长 刘文伟
“刘法官,感谢你帮我解决了纠纷。你对得起人民法官的称呼!”临走时,何某武的这句话让我心里的大石落了地。何某武、何某立这两兄弟跨越30年的矛盾也总算化解了。
1990年,何某立改建自家房屋,擅自将两兄弟共壁房屋中间的6根柱头锯掉,导致何某武一间瓦房垮塌。调解无果后何某武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兄弟间为此心生嫌隙,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
2018年,何某立在自家门前修建化粪池时与何某武发生争吵和拉扯,导致何某武倒地受伤,法院判决何某立赔偿医药费等共计1万余元。
2020年10月,何某立认为何某武夫妇在家养牛,牛粪臭味、牛撞墙制造声响等严重影响其生活,起诉要求判决其禁止养牛、赔偿房屋损坏。
第一次开庭,我们选择了巡回审判,通过实地调查详细了解情况。同时,由于双方矛盾较大,我们还邀请镇干部、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共同参与化解矛盾。
巡回审判没有任何结果,这也在我的意料之中。
返回法庭后,这件案子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处理这两兄弟的矛盾方式宜缓不宜急,力量宜大不宜小。为此,我隔三岔五就给当事人打电话,进行劝说,有时也借外出办案、办事的机会上门调解。同时,我积极争取镇里的支持,请镇干部、村干部、派出所民警等协助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
经过10多次的当面和电话沟通,我了解到何某武遇到了一些困难,正在苦恼,我感觉这可能是解决该案的“金钥匙”。于是,我详细询问了何某武的困难,并积极与法院、村镇联系,努力帮其解困。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何某武的困难最终得到了解决。
果然,困难解决后,何某武原本强硬的态度也缓和了,案件办理已现曙光。之后,我们趁热打铁,再次组织调解,与镇干部、村干部等一起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被告何某武承诺不再养牛,原告何某立则自愿撤诉。
撤诉后,考虑到双方矛盾大、积怨深,为真正有效化解矛盾,我们又借送达裁判书的机会再次上门与当事人沟通,何某立表示不愿再追究,何某武也表示不愿再发生矛盾,至此,双方的矛盾总算是化解了。
(记者 刘洋 殷坤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