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仅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价值追求,也是法治中国的目标指引,更是人民法院工作一贯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基层法院是与群众联系最紧密最广泛的司法审判机构,是参与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力量,是展现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重要窗口”。因此,我们要主动走出去倾听群众呼声,依托“村巷法官”、巡回审判庭等载体,充分了解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努力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法院工作要让群众走得近、看得见、摸得着。要进一步拓宽与群众的联络渠道、丰富工作展示载体,通过“两微一网”、传统纸媒和法院公众开放日、巡回审判、法治宣讲等方式,让群众走进(近)法院工作,把晦涩深奥的“法言法语”,用老百姓的话讲给群众听,拉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
著名思想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内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个案件的审理都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每一份司法裁判都成为释法明理的宣传册,让公平正义直抵人心,让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理解并认可法院工作。
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我们必须坚持依靠人民力量,贯通干群“联系纽带”。吸收基层干部、社会组织、行业专家等多方力量参与纠纷调解,让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参与到法院工作中来,为做好审判工作夯实基础。
同时,要健全内部监督管理体系,畅通内部监督渠道,公开“一把手”联系方式、设立意见投诉箱。健全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对“四类案件”监管力度,实现“放权不放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与检察机关联动协作,以更严格的法律监督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们要维护好人民利益,提升司法公信力。要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更显成色。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实现“最多跑一地”。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大力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24小时自助立案等便民诉讼服务,让群众享受“指尖诉讼”的便利和高效。探索诉前鉴定、诉前评估,提高诉前化解率,为当事人节约司法成本。
要让人民群众司法安全感更有保障。通过从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到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行动,从加大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到保障安全的食品药物和安心的生活环境;从“和稀泥”式同情弱者到向“谁死谁有理”说“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
要让人民群众司法幸福感更可持续。让人民群众有司法幸福感是基本要求,司法幸福感可持续才是目标。笔者所在法院通过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创新建立“自诉为主、公诉为辅”的拒执犯罪打击模式,巩固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长效机制,切实保障胜诉权益;完善破产工作机制,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些都是人民法院在司法为民征途中不懈的探索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