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法官 王启芳
这是一桩普通的抚养费案件。两个女孩起诉自己的父亲要求支付抚养费,因被告始终无法联系,公告后法院予以缺席判决。在法院办了这么多年案子,这样的事情我早已司空见惯,平常而无奈。
但就在我翻阅卷宗时,两封字迹有些稚嫩的信件映入眼帘。顿时我被两个女孩对父亲复杂的情感和对母亲深深的思念吸引住了。
两年前,女孩们的母亲因病撒手人寰。她们的父亲在母亲去世前就已不见踪影。为了尽力给予姐妹俩正常的生活,女孩们的母亲选择了一份工资较好但是离家较远的工作。晚自习放学后,天黑漆漆的,女孩们的母亲没有办法来接她们,只好叮嘱姐妹俩夜行时注意安全。妹妹在信中写道:“因为比姐姐放学早,我只好自己先回家。但每次都因为害怕,走着走着就跑了起来。”
读到此,我的脑海中一遍遍闪现出一幅画面:漆黑的夜里,一个小女孩背着沉重的书包在昏暗的大街奔跑……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
女孩们的母亲被查出脑中有一颗肿瘤,已经压迫神经,母女三人盼着父亲能回来。打电话过去,父亲承诺回来,但终究没回。最终,母亲走了。小女儿在日记中写道:“有一天夜里打雷了,姐姐还没回家,我害怕极了,喊了两声妈妈,可没人回答。妈妈已经不在了,不可能回来了,我躲在被子里失声痛哭……”
读到这里,我已泪流满面。
庭审中,我用尽可能温柔的语言和一颗身为人母的心安慰、开导姐妹俩,尽可能让她们相信,尽管生活艰难,但风雨过后会有彩虹,曾经的困境终究会有美好来替代。因为姐妹俩的父亲始终无法联系,我无法当面调解,更无法修复父女之间的情感沟壑,只能以最快速度判决支持了女孩儿们要求父亲每月支付每人800元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在判后回访中,我向女孩们告知了强制执行的救济途径,并给她们的外婆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以便日后能够给予她们更多的帮助。我衷心地希望女孩们能够告别孤独漆黑的夜晚,像每一个家庭幸福的孩子一样,在阳光下快乐地奔跑!
(记者 刘洋 通讯员 昌金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