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定远:卖房后反悔拒交付 强制执行保权益
2020-10-23 09:52:1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门面房出售后,又觉得卖便宜了想反悔,买受人早已办理过户手续,原房主却迟迟不肯搬出,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法院发出强制执行公告,依然置若罔闻。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这次给出了答案。
2017年3月,家住安徽省定远县的李某花18万元买下了胡某位于该县某街道临街的门面房一间,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协议签订时,该间房屋在租赁状态,双方约定租期至2020年1月到期时交付房屋。购房后的房租一直仍被胡某收取。
因李某考虑双方的亲戚关系,一直没好意思追究。但房屋租赁满期后,李某去收房时,但胡某仍拒不交付。无奈之下的李某将胡某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胡某将房屋交付李某,判决生效后,胡某未履行,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胡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但胡某始终推诿、拖延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在门面上张贴腾房公告,要求胡某限期腾空房屋,但胡某仍并未在公告期限内搬出,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10月21日,该院组织干警来到执行现场,强制开启卷闸门锁,清点物品并登记造册,所有物品经见证后转移至指定存放地点。经过2个小时连续奋战,成功将门面腾空,成功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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