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错时送达 破解执行案送达难题
2020-10-23 09:30:3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您好,我们是丹东市振安区法院执行法官,这是一份执行通知书请您代为签收。”近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某小区一户居民家,将法律文书送达至被执行人家中。说明来意后,被执行人的家人签收了法律文书,并表示会积极联系,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冯某向申请执行人郭某借了15万元久拖未还,郭某起诉后法院判决冯某偿还15万元及利息,但冯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拨打冯某及妻子电话均无人接听,向冯某邮寄的法律文书也因收件地址长期无人接收被退回。承办法官经过调查得知,冯某及妻子已多年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在财产查询中发现,冯某及妻子名下有一套住房,每月都要按时偿还房贷,据此法官推断冯某的住所地很有可能是该房屋。承办法官白天来到此房屋,但家中无人,后又几次来看均无人。后经干警在附近守候查看发现,该户人家都是大概晚上8点多亮灯,说明家里有人了。近日,承办法官带着法警敲开门后,出示工作证并道明来意,居住人称自己是冯某的妻子并告诉法官冯某在北京打工,一直未回来,二人会想办法尽快还钱,冯某的妻子代替签收了法律文书。

送达难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难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执行效率,法院抓住每天的5时至7时和18时至20时这个黄金时段,错时送达法律文书,使执行送达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责任编辑:任喆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