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治精神纯粹的践行者

2020-09-29 23:11:54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坚守初心,鞠躬尽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胡国运同志长期奋斗在民事审判岗位第一线,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胡国运同志用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忠诚与担当。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胡国运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共江西省委在江西南昌召开联合表彰大会,追授胡国运同志“全国模范法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举行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胡国运同志是新时代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杰出法官,其事迹感人至深,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人民法院的宝贵精神财富,为全国法院广大干警树立了学习榜样,我们要向他学习。

  学习胡国运同志,就要学习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我深刻认识到,在中国,法官的命运是和党的命运、国家的命运始终联系在一起的,法官应自觉地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接受和维护党的领导。”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工作30余年来,他始终忠诚履职、秉公办案,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所办的逾千案件无一错案,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入党时的庄严承诺。我们学习他,就要像他那样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把对党忠诚落实到热爱党的事业、执行党的决定、践行党的宗旨上,体现在严格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学习胡国运同志,就要学习他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这些工资,农民工等不起”。工作30余年来,他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深厚而真挚的情感,始终把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把群众的疾苦当作自己的疾苦,案件审理中,积极创新审判思路,精准把握裁判尺度,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传递司法温暖。我们学习他,就要像他那样始终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把着眼点放在解决群众实现公平正义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上,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措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学习胡国运同志,就要学习他忠诚履职、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以负责的心,做好分内的事;以不变的心,坚持自己的理念”,微信签名处的这段话,是他勉励自己敬业的生动写照。工作30余年来,他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都能做到有口皆碑,是同事公认的民商事审判专家、“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办理每一起案件都严谨细致、认真对待,坚决做到依法公正处理。我们向他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奋发努力,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专业素养,始终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

  学习胡国运同志,就要学习他务实创新、积极投身司法改革的担当。工作30余年来,他积极投身江西法院家事审判、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牵头制定涉网络侵权、执行异议之诉等案件审理指导意见,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实干家。我们学习他,就要像他那样,有着一股子迎难而上的奋斗精神、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不断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坚定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学习胡国运同志,就要学习他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宁愿得罪人,也不能得罪法律”。工作30余年来,他坚持做到严格教育约束家庭亲属,从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是面对威胁也决不低头的“铁面法官”。我们学习他,就要像他那样信仰法治、廉洁奉公,始终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恪守职业道德,秉持司法良知,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

  启事在教诲,成事在榜样。各级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向胡国运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广大干警以胡国运同志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法治精神纯粹的践行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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