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宾馆揽生意 老板容留他人卖淫被判刑
2020-09-02 16:20:51
中国法院网讯(喻沛智)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卖淫案,被告人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老板肖某为提高宾馆收益,打起了歪主意,以容留他人在其宾馆内卖淫来提高收入。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间,被告人肖某多次容留郑某等人在自家经营的宾馆卖淫,每次收取10元至60元不等的嫖资,非法获利共计1.6万元。2019年6月6日晚,肖某见卖淫人员郑某与嫖娼人员刘某被公安民警抓走,想去派出所了解情况,当办案民警得知肖某是该宾馆老板后,将其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留他人卖淫,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容留卖淫罪。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综合以上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宁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