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协助管理卖淫获取收益获刑三年并处罚金
2020-05-09 14:31:17
中国法院网讯 (罗兰 邱斌) 明知卖淫违法,依旧大胆协助管理卖淫获取的“黄色”收益,一时贪欲竟让自己陷入牢狱之灾。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协助组织卖淫案,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千五百元。
2016年4月,经朋友介绍,湖南的周某来到福建沙县某会所从事财务工作。刚开始的第一个月,周某只负责收取会所洗浴和足浴的营业额。2016年5月,周某渐渐取得会所老板万某信任并开始管理会所“特殊服务”——组织卖淫的收入。周某每日核对好账目后,将收取的现金存放在一楼吧台的保险箱里,隔一段时间便将钱存到万某指定的银行卡中。
2016年5月14日晚,沙县公安局民警对该会所进行检查时,在六个不同客房内现场查获六对卖淫嫖娼人员,周某当时正在一个无人的包房里睡觉,侥幸躲过检查后潜逃。2019年6月19日,周某在湖南省汉寿县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明知他人组织卖淫,仍协助管理财务,其行为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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