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案款集中兑付活动,一次性对29名工人兑付工资40余万元。这是莲湖法院在“三秦飓风”活动中贯彻善意执行理念,成功执行的一起群体性案件。
被执行人陕西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背负了大量债务,其中涉及买卖合同及借款合同案件标的达220余万元,并拖欠29名工人工资4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询了被执行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车辆等财产情况,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下有数辆工程渣土车,但车辆已抵押给银行,若强制执行车辆,将面临抵押权清偿完毕后无法确定剩余金额的问题。经法官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这些渣土车四处分散,下落不明。执行法官迅速控制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某某,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并要求其申报公司财产。
执行中,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使被执行公司的经营雪上加霜。面对此种情况,执行法官调整了办案思路,最大限度地保持善意执行理念,要求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与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情况,积极寻求战略投资人,努力盘活公司资产。同时,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有10辆渣土车停放在西安市南三环外的高桥停车场,立即采取了控制措施。另有10辆车在案外人的控制之下,案外人拒不配合交付车辆,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了罚款措施,迫使案外人配合法院交付了车辆及车辆钥匙,案件得以推动,被执行公司的战略投资人将部分款项汇入了法院账户,这笔款项足以全额支付所欠工人的全部欠薪。同时,被执行公司出具了还款计划,承诺要盘活公司业务,尽快偿还其他债务。
当天的案款发还活动中,拿到欠薪的工人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谢,他们表示,经历了疫情很多人没有复工,这笔欠薪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给法院送来了锦旗以表示感谢。
新冠疫情的暴发对很多企业带来了负面影响,为了使企业在复工复产之后,能进一步强化“造血”功能,莲湖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秉承公正、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始终坚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家化”一流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提升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