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利剑出击 现场封存5300平方米厂房
2020-08-26 11:14:46 | 来源:福建高院微信公众号
 

  8月18日上午,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出动执行干警及法警35人次,到辖区某工业厂房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向该厂区内被执行人A、B两家服饰公司及6栋厂房内26家租户集中送达腾退公告及通知,现场封存厂房一栋5300多平方米,充分保障国有资产回收。

  依照生效判决,被执行人A、B两家服饰公司应将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某工业厂房归还给申请执行人,该厂房系国有资产,被执行人违约后长期占有使用,并出租给26家租户,租赁关系较为复杂。

  7月,案件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向被执行人邮寄执行通知书、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前往现场张贴上述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腾退、交还厂房的法律义务。

  7月31日,被执行人向集美法院提出,其已就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承办法官了解后,立即向申请执行人调取了最高法院依法驳回被执行人再审申请的民事裁定书,以核实具体情况。因被执行人未依照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义务,集美法院前往现场调查,并结合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厂区材料,制作腾退行动方案。

  8月18日上午,集美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庆东带队,执行局干警及法警队法警统一前往执行现场。按照分组安排,分别前往被执行人处以及26家租户张贴腾退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并制作询问笔录、搜集租赁合同等相应证据材料。

  执行过程中,因D1幢厂房整楼关闭,执行干警电话告知该厂房租户腾退公告内容,并依法在该幢厂房上张贴封条,共封存5300余平方米,待清除完毕厂房内物品后正式移交给申请执行人。

  此次统一执行行动展现了集美法院执行决心,有力推动国有资产回收,后续清退交接执行工作将继续进行。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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