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快递盲盒”名义出售他人快递,既是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管理漏洞所致,也同样反映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较差。而要对此加强治理,也需多方联动。
“无人认领‘快递盲盒’,十元一件,可抽出MP3、手机、手表,快来挑选!”盲盒是指装有未知物品的盒子,购买者拆盒后才能看见里面是什么。“快递盲盒”则是卖家将无人认领的快件当作盲盒出售,近年来,这种生意在线下、线上悄然兴起。除了线下,多家线上交易平台同样出售“快递盲盒”。
据报道,这些“快递盲盒”大多来源于问题快递。有记者暗访多家快递公司、快递站点发现,仓库内确实存在问题快件。它们大致分为两类:要么是打不通收寄件人电话或长期无人来取的快件;要么是快件外包装破损或运单破损,无法联系到收寄件人,或收寄件人因为破损拒绝签收。而且,有多家快递公司对外出售问题快件。
据专家介绍,快递公司或派件员理赔过的快件归理赔人所有,只要保护好原收寄件人隐私,理赔人可以自行处理。与之相对,如果无法投递且无法寄回的快件没有理赔,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无主快件。但是,有的快递站点处理问题快件时,不会特意区分是否已经理赔,且多数站点只会对问题快件保存一两个月。
事实上,对于无主快件的处置并非没有规矩约束。依据国家邮政局2014年《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对于无主快件,快递企业应当安排专门的场地保管,保管期限自登记之日起不少于1年。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上述可见,以“快递盲盒”名义出售他人快递是违法之举。更须注意的是,有的快递包裹上有清晰的收货人姓名、电话、住址等私人信息,也就意味着,贩卖“快递盲盒”的相关主体还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尤其是,一些二手电商平台上有的卖家表示,不论盒内商品价值多少,统一定价批量出售无主快件。而这样的“快递盲盒”无异于“侵权盲盒”。
诚如此前有律师建议,邮政管理部门及各网络平台应当对“快递盲盒”这种黑色产业进行调查,保证快递行业健康发展。确如其言。毕竟,“快递盲盒”成“侵权盲盒”,同样是利益链条合作。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当负起主体责任。一方面当增强法律意识,加强人员管理,避免违法行为的出现;另一方面也须切实对消费者的负责,尽量减少快递件丢失现象。
以“快递盲盒”名义出售他人快递,既是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管理漏洞所致,也同样反映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较差。而要对此加强治理,也需多方联动。当然,于网民而言,发现贩卖快递的行为,切莫贪婪,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及时报警。也唯有更多人对此重视起来,才能减少此类不法生意给消费者带来的权益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