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电子封条”助力执行查封
“电子封条”全称叫做“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顾名思义,这个新事物不仅具有传统纸质封条的作用,更兼具报警、监控、录像、取证等多重功能,这一设备的推出无疑是科技助力执行的又一新突破。7月24日,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首次尝试将这一技术成功运用于执行查封工作。
2015年,申请执行人胡某与李某、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李某、陈某未自动履行义务,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经过对被执行人相关财产进行逐一查找后,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时隔五年,法院依职权对该案进行复查时,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出现了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执行法官立即通知申请执行人胡某来法院对案件申请恢复执行,重新启动执行程序。经查实,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确有一套可供执行的房产,于是经申请人胡某的申请,法院依法在产权登记部门查封了上述房产登记手续,并实地到房屋处,责令被执行人李某限期搬离,并张贴了查封公告,准备对该房屋继续开展后续的司法拍卖相关工作。但被执行人李某并不配合,以家中“上有老,下有小”为由迟迟不肯迁出,更过分的是还故意撕毁了法院张贴在门上的查封公告,完全不把司法权威放在眼里。
面对被执行人的抗拒行为,2020年7月24日,法院又一次联系到被执行人李某,对其释法明理,同时请出了法院执行的新设备——“电子封条”,拟对其房产进行实际查封。过去,传统的纸质封条存在容易自然脱落或易遭到人为毁损缺点,且无法对非法撕毁封条、违法进入查封场所、破坏查封现场的违法者及违法行为进行证据固定,也无法对相关破坏人员进行处罚。而新型的“电子封条”则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在传统封条的基础上,又延伸出碰触报警、监控、自动对破坏人员录像、取证等功能。看到这个“新玩意”一碰就自动发出了警报,李某当场傻眼,他也表示没想到法院还有这种“高科技”。至此,被执行人李某已意识到自己已不可能对抗强制执行,便当场向法院执行人员作出道歉,同时请求法院暂时不要对其房屋使用“电子封条”,以免影响自己的日常生活,并承诺这次一定尽快搬离房屋,积极配合执行。本着减少矛盾,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执行人员决定再给被执行人一次机会,给予其自动搬离的期限,暂不予实际查封。
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诸如“电子封条”之类的高科技设备也会不断的投入到现行的执行工作中,法院必将不断尝试创新执行措施,与时俱进,切实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让法律权威得到科技的保障,极致压缩抗拒执行者的活动空间,促进 “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