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已经生效实施的香港国安法为香港今后“一国两制”实践划出了清晰的底线,同时体现出中央对特区高度自治的尊重,也有助于香港社会找回“一国两制”的初心。
香港国安法为今后“一国两制”实践划出清晰底线
谭惠珠表示,当初起草香港基本法时,中央信任香港以及考虑到当时“两制”的差异,决定让香港特区就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法第23条进行本地立法。香港回归23年来,在反对派的极力阻挠和污名化下,香港始终未能完成此项宪制责任。去年“修例风波”以来,“黑暴”“港独”“揽炒”愈演愈烈,不断挑战“一国两制”的原则和底线,中央不得不出手扭转香港乱局。
“香港国安法的出台与实施有着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谭惠珠指出,这堵上了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明显法律漏洞,让香港社会可以恢复安宁、重新出发,让“一国两制”可以行稳致远。
谭惠珠说,香港不能成为一个外部势力颠覆、渗透祖国内地的基地,香港国安法也为维护整个国家的安全筑起了屏障。
谭惠珠指出,香港国安法规定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类罪行,就是中央给香港今后“一国两制”实践划出的清晰底线。如果有人一意孤行,必将绳之以法。
香港国安法体现中央对特区高度自治的尊重
对于有人称“国安立法破坏香港高度自治”,谭惠珠表示,国家安全事务无论在哪个国家都属于中央政府的权力,本就不在香港高度自治范围内。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中央立法、中央管辖。但在制定香港国安法时,基于对香港特区的充分信任,中央授权特区管辖绝大部分案件,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香港高度自治的尊重。中央保留的是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安案件的管辖权,旨在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守住底线。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于本周揭牌,谭惠珠对此表示,国安问题很复杂、很专业,有些还涉及国防、外交,不是香港警队可以单独应付的,一定要有国家级队伍入驻香港,以指导、监督、支持香港警队有效维护国家安全。
对于港人合法权利与自由保障问题,谭惠珠认为,香港国安法第四条讲得很清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区居民根据香港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香港国安法第五条也明确规定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应当坚持法治原则。她表示,看不到绝大多数守法的香港普通市民有什么权利与自由受到了损害。
对于有人称“由行政长官指定法官审理国安案件损害香港司法独立”,谭惠珠表示,行政长官指定的不是某一个法官去审理某一宗案件,而是指定一批法官去负责审理。香港法院的法官都是经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行政长官任命的。行政长官指定审理国安案件的法官,是在已经按照基本法规定作出任命的法官当中来指定,不存在重新任命另一批法官的问题,而获指定的法官在任命前已经上述委员会推荐,具备独立审判的能力。她指出,任命法官是香港基本法赋予行政长官的重要权力。很多西方国家的法官也是由行政首脑任命的,但并未出现影响司法独立的问题。
香港国安法有助社会找回“一国两制”初心
谭惠珠表示,世界上无论是单一制国家还是联邦制国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中央事权。中央当初给香港自行立法的机会,但并不代表中央失去了相关权力。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责任。此次中央出手制定香港国安法是用其权、尽其责,合情、合理、合法。
她认为,香港国安法有助于社会找回“一国两制”的初心。“一国”就是要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所有同胞团结起来;“两制”则是要相互尊重差异,发挥香港独特作用,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一国”就没有“两制”。
“香港旷日持久的暴乱让‘一国两制’实践遭受严重挑战。此时中央挺身而出、果断出手,彰显了中央要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决心。”谭惠珠认为,自生效实施以来,香港国安法对“黑暴”“港独”的震慑效果明显,将会有力推动香港社会重回正轨、由乱到治。
“一个有秩序的社会才能让香港继续向前发展,否则只有走下坡路。”谭惠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