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判职能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20-07-05 09:00: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禹锡
 

  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迎大考、见真章、验成效的决战决胜之年。要着力构建早发现、早打击、早矫治一体化防控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在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2019年,政法战线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了良好环境。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此,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再加速,努力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斗争工作统筹联动,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首先,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坚决以更高站位推进工作、更严标准检验成果、更强力度压实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一要坚守政治担当,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深刻认识扫黑除恶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正确认识扫黑除恶的现实严峻性、复杂性,始终坚持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大决策部署;二要把牢司法立场,准确把握专项斗争总体发展态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办案、从严惩处,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法院党组要肩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党组书记、院长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做到亲自督查督办,真正把这一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对涉黑涉恶犯罪的打击全面形成高压态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第二,要狠抓黑恶案件审理,着力提升审判质效。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按照“六清”行动部署要求,围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张“业绩清单”,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集中开展“涉黑涉恶在办案件百日攻坚战”,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稳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一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精心审理好每一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统一证据标准和裁判尺度,坚决把专项斗争锋芒对准黑恶势力头目、骨干成员,出重拳、用重典,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二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综合运用司法政策、司法建议、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的协作配合,着力构建联动融合的扫黑除恶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三要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紧密结合,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为突破口,认真排查、分类处置黑恶势力后面的“关系网”“保护伞”等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充分发挥涉黑涉恶腐败线索、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处置反馈机制作用,积极参与“打伞破网”行动;四要进一步创新重大案件办理机制,探索建立扫黑除恶专业化合议庭或办案团队,推行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级管辖、异地管辖,加强法律政策研究和审判业务指导,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

  第三,要聚焦主要目标任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扫黑除恶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着眼长效常治目标,强化源头治理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通报,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深化法治宣传,着力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司法成效,全力推进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和长效常治建设。一要注重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专项斗争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协同推进,在进一步强化依法严惩、打准打狠打出战果的同时,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功能,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善治体系,不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二要着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健全线索排查、办案攻坚、深挖细查、齐抓共管等方面工作机制,深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新动向,不间断开展打击治理,努力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三要加强专业化建设,推动建设一支从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调研、审判、指导的专业力量,进一步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能力和水平,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挖彻查“保护伞”。把“打财断血”作为涉黑恶案件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敢于刀刃向内、整肃队伍;四要加强法治宣传,重视运用典型案例以案明法、以案释法,使扫黑除恶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促进增强公民法治意识,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最后,要总结提炼专项斗争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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