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如何紧跟形势变化,确保收官之年取得全胜,是当前人民法院关注的重大课题。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再加速,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战。
在快审快判上促实效
“上诉人,现在开始对登封市人民法院认定你犯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线上讯问……”近日,郑州中院刑一庭法官通过在线“云间”庭审提审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被告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郑州中院及时统筹疫情防控与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在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灵活运用线上开庭、线下安排律师阅卷等方式处理案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为确保实现“积案清零”目标,郑州法院先后开展“集中宣判”“元月攻坚”“未结案件周通报”等活动,要求全市基层法院加大审判力度,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审快判。同时,全市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和法庭调查“三项规程”,严格按照法定标准认定黑恶犯罪,既不降格,也不拔高,依法稳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在打财断血上动真格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郑州中院积极创新举措,探索建立黑恶案件财产处理机制,全面推进财产刑适用与执行工作。审理中紧盯把持基层政权、争抢矿产资源、操纵经营“黄赌毒”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并注重运用追缴违法所得、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确保打财断血持久发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2019年12月30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对刘某华等3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经审理,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贪污罪、行贿罪等数罪并罚,对被告人刘某华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89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余同案被告人均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刑罚。法院同时判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合计367万余元,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3618万余元予以追缴,对查封、扣押的152套房产、12台车辆依法予以没收。
该案在案件办结的同时较好地实现了“黑财清底”,体现了依法严惩和打财断血的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郑州市两级法院生效涉黑犯罪案件中,共对32名被告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罚金3381.4万余元,判处责令退赔4154.4万元,判处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1.09亿元。
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
为提升案件的办理质量和办结效果,郑州法院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了专业化审判团队,集中审理涉黑恶犯罪案件,并根据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文件精神,整合法律、规范性文件,印制《郑州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手册》分发给两级法院,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参战人员进行了全覆盖、多层次业务培训。
面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郑州两级法院及时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郑州法院通过分析研判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黑恶势力犯罪高发的内在原因、监管漏洞,加强与工商、税务、交通、文化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52份,推动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研究完善政策、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更加注重完善行业监管责任,提升行业内部治理水平,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最直观的感受就是郑州法院对涉黑恶势力案件审理力度越来越大,严惩了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现在社会上很少看到高利贷暴力逼债、欺行霸市的现象,打架斗殴、偷盗抢劫也少了,社会治安形势越来越好。”全国人大代表、黄河科技学院院长杨雪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