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被“食用级”护肤品套路
2020-06-28 16:31:04 | 来源:东方网 | 作者:杨玉龙
 

  “厨房食用级”“对身体有益的食物对肌肤同样有益”“你可以把我们的万用油加进你的早餐沙冰里食用”……关于护肤,总有层出不穷的新概念冒出来,如今,“可食用”俨然已成为最热门的概念。与其他化妆品相比,“可食用”级护肤品标榜产品成分的天然性及安全性,强调其成分甚至达到可食用级别。

  企业和商家标榜“食用级”护肤品,其主要目的无外乎是为了显示护肤品安全性。但是正如专家表示,从现有的标准以及规范来说,化妆品是不可以食用的,亦不存在“可食用”级化妆品这个概念。这也就意味着,这些号称“能吃”的护肤品,终究是商家为了宣传效果而使用的市场语言,将护肤品当作“食用”不必当真。

  从技术层面讲,据了解,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于2011年联合发布的《美白类美容护肤产品消费指引》显示,化妆品由多种成分配置而成,其中包括多种化学成分,只用纯天然植物提取物是无法制成护肤品的。也就是说,“正规的化妆品里添加的食物成分并不是直接加进去的,而是以提取物形式加入。”

  综合来看,对“食用级”护肤品,一方面消费者不能过于迷恋,须认识到,这只是商家的一种销售套路。而若对此痴迷,甚至以“食用级”来评判化妆品质量,或者对此类化妆品进行食用尝试,很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伤害。更应注意的是,千万不要将食材成分直接和其他化妆品混合到一起。毕竟,化妆品再怎么宣传是“食用级”也不等价于食品。

  另一方面商家应少些噱头宣传。正如媒体指出,如果明明不能食用,却标注“食用级”,这就涉嫌虚假营销。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销售商家,依法诚信行事才是正途。比如,严格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防腐剂的化妆品是安全的。企业若实打实的做到此,就能够靠产品质量赢得市场,完全没有必要在宣传上玩套路。

  当然,须注意的是,面对市面上出现的“食用级”护肤品,笔者以为,相关部门也不能置之不理。一则有必要做好相关知识的普及,让消费者明白其中的门道;二则也有必要加强市场整治,对于一些虚假宣传等,应加大法律惩治力度;三则最应关注的还有就是产品的质量,确保上市产品质量,以推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环境。

  总而言之,“可食用”级护肤品标榜产品成分的天然性及安全性,强调其成分甚至达到可食用级别……均是剑走偏锋的营销套路,不足为道更不足取。而规避此类现象,既需要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家多些依法与诚信意识,更离不开市场监管的依法整治,同样离不开公众科学素养的提升。同样,更应看到的是在法治市场环境下,终归容不下“套路”。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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