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院向307人发放救助款887万余元
2020-06-22 08:56: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长文 李滨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全省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当天,全省15个中级法院、80个基层法院共向307名申请人集中发放救助款887.49万元。
近年来,黑龙江省部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往往赢了官司,却因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而得不到赔偿,只能自行承担治疗支出费用。部分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保障收入,导致家庭陷入困境,极大降低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还有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在省人大常委会、省财政厅等单位支持下,黑龙江高院于2017年底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资金。截至2019年初,已累计发放30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57人。今年,黑龙江高院继续扎实推进道交救助工作,并于日前组织全省法院统一开展集中发放活动,救助250件案件中的307名困难群众。
黑龙江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以这次执行专项救助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努力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发挥司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职能作用,时刻以民生为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所急,让群众有依靠,让司法有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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