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巧查股票 成功将480余万欠款执结到位
2020-06-15 16:17:3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在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打破常规,通过扩展查控领域,摸排到被执行人股票线索,合理选择时机,适度有效变卖被执行人股票,成功执结一起标的达480余万元案件,既最大限度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

本案原告丹东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某、王某和丹东某实业发展公司借款合同一案,经法院依法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决定由被告张某、王某和该实业发展公司偿还原告本息在内的全部借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干警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情况都进行了查询,但并没有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间陷入了僵局。针对申请执行人该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此前受疫情的影响,经营形势已不容乐观,干警下决心一定要帮助其拿回欠款,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于是对该案展开了深入的分析研判,打破以往局限于查控银行、房产、车辆、纳税情况等常规渠道,把执行查控的重点放在此前并不重点关注的领域。功夫不负有心人,干警们通过线上查控,

终于在股票上获取了线索,发现被执行人有炒股开户,但对股票份额仍不清楚,干警决定趁热打铁,顺藤摸瓜,到证券公司实地查询并与其负责人进行协调,释明法律,请其配合法院工作。由于该证券公司此前并没有办理过类似业务,干警不辞辛苦,连续四次上门提供技术指导,终于查清了股票交易信息。干警立即采取限制措施,同时持续关注股市行情,最终选择在交易价格较高的时间点,将股票严格按照市场价卖出,连同本息加上执行费等总计480余万元一并打入法院账户,及时帮助该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拿回了全部欠款。至此,这笔480余万元的欠款就这样被成功执结。

此次案件的成功执结,不仅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被执行方的利益受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又有力地维护了金融秩序,凸显积极的社会效益。下一步,振兴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将继续探索、掌握执行查控工作中的新领域,对执行难案寻求更多突破点,不断提升执行质效,让执行成果更好地惠及民生。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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