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审判执行与司法宣传双促进
2020-06-23 08:48: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林旻煜
 

  融媒体时代的到来,给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带来新的传播手段、渠道、表现形式、思维理念,也为信息传播格局的重塑、社会舆论生态的变迁、公众参与方式的革新带来新的可能。顺应时代发展,注重发挥各传播媒介渠道特点优势,推动审判执行和司法宣传两不误、双促进,应成为法院系统内外更为广泛的共识。

  首先要摆正思想认识。司法宣传重要性越发凸显,主要原因在于它是法院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期待、推动司法透明和公开的重要载体。司法宣传地位的提升,不是对法院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的冲击,应充分认识到审判执行和司法宣传的相辅相成关系,双管齐下,既发挥审判执行一线的司法实践对充实丰富司法宣传内容的促进作用,又发挥司法宣传对审判执行的推动作用。司法宣传对审执工作的推动作用至少表现为以下三点:一是向全社会展现法院工作业绩和干警良好精神风貌,助力法院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振奋广大干警辛勤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二是推动普法,增强公众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让公众在与法院打交道时,多一些理解和理性;三是干警根据办案情况撰写宣传素材是对案件处理再次复盘和推敲,促进干警司法能力的提升。

  其次要坚持效果导向。对于司法宣传作品,公众是否喜闻乐见,是否达到预期宣传效果,新媒体平台上的阅读、转载、收藏、点赞数据就能直观地说明部分问题。要及时掌握公众的关注点和社会热点信息,悉心思考、找寻审执一线素材中能够与之联系、挂钩的素材加以整合加工,积极稳妥“蹭热点”以提升宣传作品关注度;要尊重并研究分析报纸、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抖音等不同媒介平台主要受众个体年龄、阅览习惯、喜好等群体差异,精准投放宣传内容,增强司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满足公众多样化法律信息需求;要适应新媒体传播规律,以简练准确的标题、简短有力的内容,生动传神的图片感染人、吸引人,坚决摒弃华而不实的长篇大论、晦涩难懂的“材料体”;要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仔细查看并回复新媒体平台读者的留言、私信等,以良性的双向互动交流,发现工作不足、启发工作思路,提升工作质量。

  再次要保持创新干劲。融媒体时代的到来,标志着过去“靠一把笔杆、一台相机做宣传”的时代一去不复返。要勇于打破思维局限,摒除一劳永逸观念,敢于尝试运用H5、漫画、微视频、微电影等形式,创新司法宣传表现手法;要立足时代潮流,摆脱“闭门造车”“老生常谈”桎梏,保持学习热情和激情,通过各类学习交流渠道,不断汲取先进经验、思考创新突破点;要强化对宣传创新的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干警抓住新媒体平台千帆进发和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期,发挥聪明才智,大胆为司法宣传创新作为、建功立业。

  做好司法宣传,有利于公众行使监督权,推动司法公开公平公正。在融媒体时代的浩荡东风中,实现审判执行与司法宣传两不误、双促进,就能为法院审执中心工作的加快发展赢得更为宽松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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