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偶然发现”成为性侵儿童案的破案关键
2020-06-19 14:15:2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彭波
 

  近日,重庆一位女医生接诊7岁女童时,发现其竟然患上了性病。医生追问得知,女童疑似被爷爷性侵。6月17日,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已按照法律程序立案侦查,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连夜赶赴重庆市开展相关调查,并于17日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采取强制措施。

  又是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又是“偶然发现”!近年来,已有多起类似案件,要不是“偶然发现”“网友追问”,不敢想象性侵还会持续多久。性侵案件对涉案未成年人造成严重伤害,所遭受的身体和心理的创伤需要漫长的时间去恢复。这些案件一再警示我们,在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中,不仅需要司法机关的从严打击,更需要社会各界携手构建综合预防保护体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尽最大可能保护我们的孩子。

  复盘这些案不难发现,很多都是因为偶然发现线索,案件才得以浮出水面。这也正是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与普通性侵案件最大的不同: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能力还不强,不少孩子遇受侵害后不敢、不愿甚至不知道寻求帮助,这也导致一些未成年人多次被侵害,有的遭受侵害甚至持续几年时间,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在司法实践中,有一些案件甚至是因为网上传言引起相关部门警觉,顺藤摸瓜最终破案。此外,有些案件即使案发,由于时过境迁,给侦查取证、打击犯罪带来很大困难,有的甚至因为证据灭失,让犯罪分子得以逃避应有惩罚。

  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这是司法机关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最大的瓶颈。来自最高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成年人强奸未成年人犯罪12912人,同比增长39.33%;起诉猥亵儿童犯罪5124人,同比增长56.12%;起诉强制猥亵、侮辱未成年人犯罪1302人,同比增长45.31%。如此严峻的形势向全社会、所有人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不受侵害?怎样才能在第一时间察觉犯罪的发生,尽早干预处理?

  首先,要尽可能早地教给孩子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学校应当开辟专门课程,不仅要教会孩子们如何保护自己,更要教会他们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应当如何寻求帮助、向谁寻求保护。

  其次,要严格审查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职业,充分发挥制度“防火墙”的作用。目前,很多地方都建立了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制度,通过政法机关建立的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相关人员的违法犯罪信息,有效减少利用职业便利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把牢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入口关。

  最后,要集中全社会的资源和能力,尽快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干预机制,大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前不久,最高检联合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意见要求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明确各类组织、公职人员,以及教育、医疗、看护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从业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不法情形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这不仅有利于第一时间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有效惩治违法犯罪,也能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司法救助等工作,维护其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生,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全社会都要立即行动起来,凝聚各方面力量,构建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大惩治、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力度,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护。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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