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贩养吸 两男子因毒品犯罪分别获刑
2020-06-17 09:05:47
中国法院网讯(俞晓其)近日,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汤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两被告人违法所得均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汪某多次向叶某等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共计18余克,收取毒资24550元,汤某先后三次将从汪某处购买的甲基苯丙胺(冰毒)约0.7克,贩卖给郭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被告人汤某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两被告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汪某有故意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汤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主要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自首;主动揭发他人犯罪,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自愿认罪认罚,综合以上情节,法院决定对其予以减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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