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一男子贩食毒品 获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
2020-01-16 10:02:19
中国法院网讯 (王建萍) 1月15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22日,王某受冯某委托,收取毒资500元,通过微信向蒋某购买冰毒,支付了毒资200元,购得0.3克至0.4克冰毒一包交给冯某,并一同吸食。当天,王某还让冯某与其朋友合伙购买冰毒,可从中截留小部分共同吸食。经冯某联系,王某收取丁某1000元毒资,以同样手法,通过微信向蒋某支付毒资600元,购得0.5克至0.6克冰毒一包交与丁某,又通过微信向蒋某支付毒资200元,购得约0.2克冰毒一包交与冯某,约定共同吸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有偿转让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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