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横行乡里 寻衅滋事获有期徒刑一年
2020-06-12 16:13:43
中国法院网讯(聂涛)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张某家住界首市沙南某村,是一个劣迹斑斑的村霸。曾因殴打他人,于2015年10月15日被界首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因犯盗窃罪,于2017年11月9日被界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出狱后,不思悔改,变本加厉横行乡里,2018年至2019年期间,张某多次随意殴打、辱骂他人。
2018年10月27日凌晨1时许,在砖集镇张寨窑厂,张某以拉砖顺序为由随意殴打陈某。2019年8月27日18时许,在界首市砖集镇张寨村张寨窑厂东侧,张某酒后驾驶三轮电瓶车故意冲撞张某1驾驶的别克轿车,并对张某1进行殴打。
2019年9月8日17时许,在砖集镇张寨窑厂西边路上,张某以邱某的车辆所载货物过宽影响其通行为由,对邱某进行辱骂及殴打。
2019年9月18日20时许,在砖集镇张寨窑厂张某2的办公室内,张某以听说张某2曾骂他为由,对张某2进行辱骂,并随意殴打在场人员李某。
界首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多次随意殴打、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张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对其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当庭自愿认罪,取得了部分被害人谅解,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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