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窗入户行盗窃 屡教不改又获刑七个月
2020-06-09 11:07:29
中国法院网讯(罗兰)年纪轻轻身体健硕却不务正业,在夜深人静之时徒手爬上十层高楼,竟只是为了盗窃,结果刚“出宫”几个月又获刑。近日,福建沙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纪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因无收入来源,刚出狱的纪某又萌生了盗窃念头。纪某来到沙县某安置小区,从一楼草地处,顺着水管和阳台缝隙,徒手攀爬至10楼,推窗进入被害人章某的家中,盗走30元红包和一台价值440元的互联网云台摄像机。
纪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触碰了章某家中的电子报警器,章某手机收到了报警信息后,立刻通知亲属前往查看。最后,纪某在该安置小区内被章某亲属和群众发现、控制并报警。
民警赶到后,从纪某随身包中查获作案工具一字螺丝刀一把、手套两副、手电筒一把、千斤顶一个及被盗的莹石牌互联网云台摄像机一台。经查,纪某是个屡教不改的“累犯”,曾3次因盗窃罪进过牢房。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非法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7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纪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犯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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