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院助力战“疫”打造公正司法新高地
5月25日上午,周强院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作了工作报告,报告伊始大篇幅提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智慧法院”在关键时刻迎难而上、大放异彩。借助智慧法院,全国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网上立案136万件、开庭25万次、调解59万次、电子送达446万次、网络查控266万件,司法网拍成交额639亿元,执行到位金额2045亿元。这些亮眼的数字无不彰显着智慧法院已经渗透进司法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成为不可取代的紧密一环,并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智慧法院是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背景下,依托法院数字化与网络化的丰硕成果,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将网络化、阳光化与智能化,贯穿人民法院全业务、全流程和全方位的新型现代化人民法院。位于杭州、北京、广州的互联网法院,作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的试验田,已为智慧法院探索出一系列有益经验。
其一,网络化的宽度大大扩充。传统的司法数据是一座座信息孤岛,而在大数据时代,法院办案的所有流程和步骤直至整个案件卷宗,都实现全面信息化和数据化,涵盖了流程信息、法律文书、庭审视频等环节,可随时还原司法审判的全过程。
其二,阳光化的维度越来越广。在万物互联的模式下,数据互联互通,使得传统的司法数据的公开维度不断扩大。电子诉讼的广泛开展以及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使得当事人在使用法院提供的各种诉讼服务的同时,其自身参与诉讼的信息记录亦被存储,两类数据相互结合,将有助于在动态过程中去预测诉讼行为的走向,或者是从另一个角度去体察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当中是否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其三,智能化的深度越来越深。传统的数据分析则是建立在预设好的结论上,进行分析说理,再用数据予以佐证,系对审判权运行结果的纯粹展示。反观大数据时代,通过数据挖掘来进行关联性分析,运用详实的数据以及精密的算法来印证、展现趋势,再得出结论,可以更好地回应影响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深层次问题。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大考,智慧法院通过技术革新激发司法效能,促进审判执行以及司法管理转型,为疫情期间惩治犯罪、解决纠纷、保障复工复产、完善服务“六稳”“六保”司法举措,夯实基础;同时,也为建成全国统一司法区块链平台,实现以网络化为基础、阳光化为保障、智能化为核心的新型人民法院建设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展现出光明的应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