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翠屏区法院法官走进社区化解赡养纠纷
中国法院网讯(毛吉宇 李德其 彭屏)5月26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金坪人民法庭走双城街道龙门社区,公开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促成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五个子女给付年迈母亲赡养费并分摊医药费。双城街道村社干部、村民等3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张某华系龙门社区居民,养育五个子女,现已84岁高龄,体弱多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用药和照料,除政府每月发放100元老年补贴外,再无其他经济收入。老伴去世后,老人由其中三个子女轮流照料,其余两个子女王某兵、王某秀对老人的生活起居、生病服药,不理不问,也不探望。经龙门社区、双城街道司法所多次组织调解,王某兵、王某秀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老人将五个子女诉至翠屏区法院,请求判决五被告对原告履行赡养义务,轮流照顾原告,共同承担生活费和医药费。
翠屏区法院金坪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上门走访调查,了解案件情况。考虑到天气炎热,老人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走进事发地巡回审理此案,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法官一行带上国徽、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在双城街道龙门社区居委会院坝,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终双方的争议焦点落在老人由谁照料起居问题上。在征求双方意见后,法官宣布休庭,当庭进行调解。
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王某富照顾张某华的生活起居,其余子女每人每月至少探望老人两次,并分别支付老人生活费200元,若老人生病住院,则由五个子女轮流照料,并分摊医药费。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和“乌鸦反哺”“羔羊跪乳”的典故,向原被告和旁听干部群众宣讲了《婚姻法》《刑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村民学法守法用法。
“通过今天的庭审,我们知道了不赡养父母是违法的,受到了教育,希望法庭多来社区开庭审案。” 翠屏区双城街道龙门社区居民李某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