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化妆品店盗窃被抓现行 获刑八个月

2020-05-28 09:28:30
 

  中国法院网讯(王菁 罗兰)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4日16时许,林某在南昌市西湖区某商场一化妆品店内,盗得雅诗兰黛精华素两瓶、SK-II面霜一瓶、FOREO露娜洁面仪一台。经认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4056元。同日17时许,林某在上述化妆品店内,窃取FOREO露娜洁面仪两台(价值1992元)时,被当场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已收缴物品发还给被害人。

  另查明:林某于2018年4月4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犯盗窃罪罪名成立。其具有二次盗窃(其中一次未遂)、坦白、赃物追缴并发还、犯罪前科等量刑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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