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法院远程宣判一起认罪认罚盗窃案
2020-05-26 14:16:11
中国法院网讯 5月25日,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审判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林某义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这是恭城法院首次以远程视频方式,审结认罪认罚从宽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20日凌晨,林某义在恭城县刘某家门口盗走一辆女式两轮摩托车,价值人民币2700元。
2019年11月3日清晨,被告人在瓜子洲村刘某二家门口的晒坪处,盗走一辆五羊本田牌女式两轮摩托车,价值3067元。当日凌晨,盗车得逞后的被告人继续到被害人刘某三家门口,盗走其晾晒的五条裤子。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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