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小额诉讼适用范围 推行电子送达在线庭审
宁波法院全面优化金融案件诉讼程序
2020-05-19 08:35: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余宁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推进会,与全市40余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达成共识:全面优化金融案件诉讼程序,通过在合同中提前约定等方式,将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扩大至诉讼标的额10万元以下,并大力推行电子送达、在线庭审等电子诉讼模式,切实保障金融债权快速高效实现。
宁波中院携手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案件诉讼程序主要从三方面下功夫: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约定适用力度,今后对诉讼标的额在5至10万元的金融案件,可将当事人合意选择小额诉讼程序前移,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最终达到纠纷快速化解的目的(标的额5万元以下可直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推行便捷有效的电子送达方式,除了对目前的送达地址确认书进行规范化外,金融机构将引导当事人首选电话、短信、移动微法院等电子送达方式,并明确送达电话号码,最终达到快速有效的送达效果;推行线上诉讼模式,金融机构还将与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一致同意选择在线诉讼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线上立案、线上送达、线上证据交换、线上开庭等。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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