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遇民警拦截检查 男子冲岗逃跑获拘役
2020-05-14 09:45:38
中国法院网讯(王菁 李红艳)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法院判决:被告人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9年10月24日0时40分许,被告人戴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在南昌市西湖区抚河中路司马庙立交桥北出口时,民警对其进行拦截,但戴某未停车,冲岗逃跑,而后民警驾驶警用摩托车尾随戴某所驾驶车辆至站前西路将其查获。经对戴某进行酒精呼气仪进行呼气检测,检出酒精含量为145mg/100mL,民警将戴某带至南昌市第三医院抽取血样。经对戴某抽取血样进行鉴定,戴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是153.5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戴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2019年11月29日,被告人戴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后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戴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其具有逃避、拒绝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坦白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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